護照和簽證 |
持臺灣護照者可30天免簽。 持有中國護照的遊客可免簽證進入韓國濟州島30天 其他情況均須先向韓國大使館或韓國領事館申請簽證, |
韓國駐外機關 |
駐臺北韓國代表部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1506室 電話:(886-2)2758-8320~5 傳真:(886-2)2757-7006 |
韓國簽證 |
韓國工作簽證 (Work Visas) |
工作簽證的申請在韓國辦理(由雇主),但本人必須在本國拿到簽證才可進入韓國。 即使本人在韓國也一定要重返一次自己的國家,再次回到韓國後才可合法就業。 工作簽證有效期爲1年,申請需要2~4周時間。不換雇主繼續延長簽證時,可在韓國境內辦理。 持有工作簽證入境後,需到出入境管理處 (Immigration Office)辦理居住許可證(residence permit)。 沒有工作簽證在韓國工作屬非法打工,被發現時,需要交納罰款。 |
韓國延長簽證 (Visa Extension) |
除事故、健康惡化、航班取消等特殊情况,旅行簽證(tourist
visa)一般不給予延長。 其他種類的簽證,至少要在有效期限結束1天之前到各地區的出入境管理處(Migration Office)提出申請。 |
韓國再入境簽證 (Re-entry Visas) |
持有工作簽證期間去國外旅遊時,應該事先辦理旅行多次性簽證(Multiple Re-entry
Visa),以免簽證被取消(forfeit)。 手續費50000韓元。(單程- 1回再入境-時,30000韓元)在各地出入境管理處(Migration Offices) 辦理申請和手續。 |
韓國旅遊之護照和簽證
日期: 星期一, 5月 28, 2007 標籤: 韓國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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