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旅遊之護照和簽證

護照和簽證
 
持臺灣護照者可30天免簽。

持有中國護照的遊客可免簽證進入韓國濟州島30天
(*僅限團體旅遊,個別前往時仍需申請簽證)

其他情況均須先向韓國大使館或韓國領事館申請簽證
申請簽證時所需資料等詳細情況可向附近的韓國大使館及韓國領事館詢問。

 
 
韓國駐外機關
 
駐臺北韓國代表部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1506室

電話:(886-2)2758-8320~5

傳真:(886-2)2757-7006

 
 
韓國簽證
 
韓國工作簽證 (Work Visas)
 
工作簽證的申請在韓國辦理(由雇主),但本人必須在本國拿到簽證才可進入韓國

即使本人在韓國也一定要重返一次自己的國家,再次回到韓國後才可合法就業。

工作簽證有效期爲1年,申請需要2~4周時間。不換雇主繼續延長簽證時,可在韓國境內辦理。

持有工作簽證入境後,需到出入境管理處 (Immigration Office)辦理居住許可證(residence permit)。

沒有工作簽證在韓國工作屬非法打工,被發現時,需要交納罰款。

韓國延長簽證 (Visa Extension)
 
除事故、健康惡化、航班取消等特殊情况,旅行簽證(tourist visa)一般不給予延長。

其他種類的簽證,至少要在有效期限結束1天之前到各地區的出入境管理處(Migration Office)提出申請。

 
韓國再入境簽證 (Re-entry Visas)
 
持有工作簽證期間去國外旅遊時,應該事先辦理旅行多次性簽證(Multiple Re-entry Visa),以免簽證被取消(forfeit)。

手續費50000韓元。(單程- 1回再入境-時,30000韓元)在各地出入境管理處(Migration Offices) 辦理申請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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